025-86185281
院士:2 硕士点:一级6,二级37 博士点:一级2,二级24 国家重点学科:二级1
综合排名:142 医药类:6
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 210009
各位拟申请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19]5号)文件中调剂工作相关规定,并认真阅读下方调剂要求,慎重填报。
1、已被我校或其他高校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我校不再接收其调剂报名。
2、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参加过我校第一轮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接收其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调剂报名。
3、同一调剂批次我校所有专业只接收同一位考生一个调剂报考志愿,多填视为无效。
4、第二批次调剂计划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调剂指标 |
001药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16 |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1 |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 | 企业管理 | 1 |
005理学院 | 化学 | 3 |
005理学院 | 药学信息学 | 4 |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008工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9 |
008工学院 | 制药工程学 | 7 |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 基础医学 | 3 |
5、申请调剂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349药学综合”或“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申请调剂工学院制药工程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或制药工程专业。
申请调剂理学院药学信息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专业。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的相关资格要求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办法及相关信息。
各专业调剂指标缺额及相关要求均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中,调剂系统将于2019年4月8日上午12点左右开通并持续开通12小时。请符合上述要求有意愿的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调剂系统”报名。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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