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5373072
硕士点:一级7 ,二级39 博士点:一级3 ,二级19 国家重点学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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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的操作办法
经研究并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在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中临时开展校外调剂,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调剂工作复试小组(简称复试小组),由院长、书记、研究生教学管理负责人、导师代表以及其他从事研究生教学管理的专任教师组成。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复试小组的秘书。学院的纪检委员进行考场巡查。
二、关于校外调剂的基本申报标准
1.考生初试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的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
2.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必须是法律硕士(法学),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2。
3.符合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和调剂工作规定的已有规定。
三、关于拟调剂的额度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报名的时间为24小时,开放时间自3月20日8:30-3月21日8:30。
2.本年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拟调剂10人,报名截止后根据调剂志愿填报信息,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款基本申报标准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3.复试名单确定后,将通过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关于面试、笔试和政审
1、调剂复试拟安排在第一志愿复试之前,分为笔试、面试、政审。
2、笔试科目为《民法、刑法》。由学院确定研究生导师命题。命题完成后,按照保密要求由专人于考试当天印制、使用、批阅和封存,由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实施。
3、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面试专家小组,一般为5人。面试严格按照研究生面试的纪律要求实施,候考点与考场严格分离、专人负责秩序,实行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相。面试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学院的纪检委员进行考场巡查。
4、政审工作由书记、副书记或者书记安排的符合要求的老师实施。
五、关于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调剂复试初复试总分为:初试总分(满分500分)+复试总分(满分50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200分,外语听说满分100分)。
调剂复试录取规则为:在复试各项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各科成绩不低于总分值的60%,即复试笔试成绩不低于120分,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120分,外语听说成绩不低于60分),按初复试总分高低进行降序录取。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汇总分数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过程由学院的纪检委员和书记在场监督,并与复试小组负责人一同签字确认。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认与报送
按照学校的要求,复试小组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发布,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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