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调剂名额 | 系统开通时间 | 系统关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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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全日制(学制3年) | 4 | 2024年4月8 日00:00 | 2024年4月8 日12:00 |
0451-82589675
院士:3 硕士点:一级32,二级5 博士点:一级14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1,二级1
综合排名:63 理工类:27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邮编:150001
考研成绩查询后考生要为后续复试调剂做准备,了解研招院校调剂动向,为了帮助大家及时了解研招的考研调剂信息,以下是“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考研调剂工作细则: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学位)新鲜出炉!”,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调剂条件(校际)
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4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公共管理学专业具体调剂条件:
1.初试科目外语可为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
2.初试科目业务课一可为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3.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
4.本科专业: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哲学
5.一志愿报考专业:管理学类
二、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调剂名额 | 系统开通时间 | 系统关闭时间 |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全日制(学制3年) | 4 | 2024年4月8 日00:00 | 2024年4月8 日12:00 |
备注: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和经济管理学院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截止时间见上表。
2.报名结束后,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公示。
3.学院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
4.复试结束后,学院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学院公示。
5.学院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 12 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
四、复试
复试采用研招网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采取 “双机位” 的模式进行线上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 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使用 “腾讯会议”软件定 为备用面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两套面试系统的测试,如有困难,及时 向我院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于 4 月 9 日上午 9:30 前联系学院,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并参与学院安排的测试环节(见下文),并提前熟悉测试 “腾讯会议”备用软件平台。
为便于联系,请考生提前加入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考 生 QQ 群:653438006,进入 QQ 群后严格遵守复试纪律要求,具体见《2024 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视频复试系统要求及操作说明》(附件 1),违者按违纪处理。
( 一)资格审查
1.材料提交时间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8 点前将材料提交至邮箱 见官网。
2.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合并扫描至一份 pdf 文件,该文件除包括 “ 3.材料 审查内容” 中所有材料外,还可提供其他获奖证书的材料清单,获奖证书 原件在拟录取后另行现场复查。将该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 pdf 文件按照 “ 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 ”命名(例如:公共管理学-张三-102172000000000)。
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扫描版(jpg/pdf 格式)及其他佐证材料通过指 定途径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原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复查。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3.材料审查内容
以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附件 2)中的 《复试知情承诺书》,并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我院对所有参 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做到 “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 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
具体内容如下:
(1)非应届考生
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复试知情承诺书》(需打印后手签)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学信网下载的最新的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政审表(附件 3)
⑧复试缴费截图
(2)应届考生
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复试知情承诺书》(需打印后手签)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生证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⑦政审表(附件 3)
⑧复试缴费截图
( 二)复试时间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天
具体起止时间安排由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
(三)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取消笔试形式,并将笔试考核内容融入面试之中;每名考生复试环节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
1.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12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 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前沿动态的了解和掌握等。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 50 分,3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主要包括外语自我介绍、听力测试、 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意识形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②学术科研潜力的考核,包括考生在报考学科和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志趣等。
③综合素质的考核,包括报考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 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④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其他开放性、追问式问题。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 350 分,构成如下:
复试总成绩(满分 350 分)=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 50 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复试考核合格:
(1)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成绩≥120 分
(2)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 分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 分
(4)复试总成绩≥210 分
复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录取规则
1.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 ×60%+(复试总成绩÷3.5) ×40%
2.按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 由高至低依次拟录取,直 至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排序在招生计划名额外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
3.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六)缴费
1.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 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 100 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
2.考试费收费起始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院相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 210 分,不予拟录取;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测试 低于 120 分,不予拟录取;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30 分,不予拟录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网络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 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 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 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复试环境、设备和网络等要求见《视频复试系统要求及操作说明》(附件 1)。
3.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 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张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5.学生证如果丢失,需开具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 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7.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 si.com.cn),按要求 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拟录取名单公示后, 由经济管理学院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9.确有经费报销需要的考生可领取复试费发票,领取发票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九)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
咨询、监督和举报电话:0451-82519614 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办(31#326室)
邮箱:见官网
附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 4 月 3 日
原标题: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文章来源:https://sem.hrbeu.edu.cn/info/1082/50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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