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1-2579283
硕士点:一级4
综合排名:814 艺术类:29
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新疆艺术学院调剂信息
我院2014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公布,现预计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门类、专业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
系部/学科 | 接收考生调剂专业方向及代码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 |
001音乐系 (音乐学) 1302L1 |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01 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02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03 新疆当代音乐创作研究04 |
陈老师 杜老师 | 0991-2579283 | |
002舞蹈系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 新疆舞蹈史研究 01 新疆民族民间舞蹈编创研究03 |
陈老师 杜老师 | 0991-2579283 | |
003美术系 (美术学) 130400 | 新疆石窟艺术研究01 新疆民族民间美术研究02 新疆当代美术研究美术材料技法与研究03 美术教育04 | 陈老师 杜老师 | 0991-2579283 |
二、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不低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教育部2014年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门类调剂。
3.调剂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
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我校调剂流程: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填写“调剂系统”的基础上,还需填写“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请先将调剂申请表请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
传真:0991-2579283
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即可在教育部系统申请。
2.我院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启动调剂工作。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的申请,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如符合要求,我校将进行电话、邮件通知。对于接到我院电话及邮件通知的考生,请按国家调剂政策规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调剂志愿。
3.如若2014年教育部调剂政策有变动,请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单位代码:10768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政编码:830046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2579283
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195.180.1/s/56/main.htm
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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