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4909005
硕士点:一级9 国家重点学科:5
综合排名:321 综合类:73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两级管理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管理的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规范复试过程,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2.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学科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制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复试科目命题及试卷印制,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协调本学科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到学校等。
3.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和受理信访举报相关问题。
三、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60100 | 考古学 | 315 | 43 | 129 |
0601Z1 | 文化遗产区域保护规划 | 315 | 43 | 129 |
0602L3 | 专门史 | 315 | 43 | 129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60 | 34 | 51 |
0812Z2 |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 | 260 | 34 | 51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51 |
083500 | 软件工程 | 260 | 34 | 51 |
0835J1 | 移动商务 | 260 | 34 | 51 |
0835J2 | 智能交通工程 | 260 | 34 | 51 |
120200 | 工商管理 | 330 | 44 | 66 |
1202Z1 | 投融资管理 | 330 | 44 | 66 |
1202J1 | 信息资源管理 | 330 | 44 | 66 |
025100 | 金融 | 330 | 44 | 66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15 | 42 | 63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15 | 42 | 63 |
045115 | 小学教育 | 320 | 44 | 66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320 | 44 | 66 |
045119 | 特殊教育 | 320 | 44 | 66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320 | 44 | 66 |
105700 | 中医 | 300 | 39 | 117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4分。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名单以各学科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提前1天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按计划数和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规定的科目闭卷考试,时间每科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心理测试等,同时原则上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如有实践环节,将在复试通知中单独说明。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每科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研究生国家统考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加盖红章)、学术成果复印件和其它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体检报告
我校承认北京市任意三甲医院按照高考体检范围出具的体检报告,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至报到处。如不能按时交至学校,最迟于复试结束后3日内交至学科复试工作小组。
3.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在复试报到时用手机支付宝支付。
4.笔试程序
复试报到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面试程序
(1)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
(2)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回答教师提问;
(3)各考场教师现场分别评分,现场汇总并计算平均分。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1)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成绩公示。
五、调剂工作
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学校招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1.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2.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5.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只能按照调剂填报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复试录取。
六、录取工作
1.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学术型与报考专业型的考生分类分专业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
2.优先录取达到录取条件的一志愿考生。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
(2)面试成绩不及格;
(3)体检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5)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6)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监察处010-64900044,北京教育考试院010-82837456。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研招办电子邮箱 ldyzb@buu.edu.cn;电话:010-6490900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3B楼506,100101;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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