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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点:一级21 博士点:一级3
综合排名:238 理工类: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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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工作组织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组全程监控招生复试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各学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办法制定本院复试细则,复试细则应包括复试的组织领导,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复试名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计算办法等内容。
复试细则应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得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达到国家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按考生报考或调剂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各项要求,若学科、专业复试成绩要求高于基本要求的在学院复试细则公布。
四、调剂工作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达到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的相关要求。
2.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所有调剂考生及一志愿调剂专业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只有经过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调剂考生按照择先、择优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3. 一志愿考生经学院同意可院内调剂。
一志愿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调剂复试程序为:一志愿考生提出申请,经原报考学院、复试学院同意,可参加调剂学科、专业的复试。
一志愿考生凡涉及专业变更的,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且必须达到调剂相关要求。
五、复试名单的确定
1. 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招生专业或学科招生计划1:1.2左右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可按1:1.3左右的比例安排复试;若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00%,一般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少、需要接收较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提高复试比例。
2.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达到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120%的不再接受调剂。
可以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应优先调剂“双一流”大学、“双一流” 学科、985、211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复试名单应在复试前由相关学院确定后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六、复试内容
(一)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思想政治表现;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笔试、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6、(根据学院要求)实验操作技能;
7、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应届毕业考生应注重考查能否按期毕业。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专业基础课。
七、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一般为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某些专业可进行实验技能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具体见学院复试细则。
八、复试工作程序
1. 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一批复试,复试一般应差额进行。如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也可缺额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2. 一志愿考生复试之后剩余招生计划,学院可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考生接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九、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学校不做统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但应以恰当的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
所有学院的复试工作应在4月5日前完成。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地点:考生到莲花街校区各学院报到。
2.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要求同上。
(3)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 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2张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必须是6个月之内拍照)。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交学校研招办。
5. 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复试通知书。
6.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7. 考生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者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不满3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
1.思想政治表现的审查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也可在面试时进行。
2.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按报考或调剂专业进行,一般采取抽题方式回答问题。实验操作根据学科特点要求进行安排。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5.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复试总成绩的评定
1. 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密封评卷,另外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由学院指定专人汇总后报研招办。
除本院正式教师外,他人不得参与复试评卷及成绩整理等项工作。
2.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MBA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如果确有必要调整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的,复试学院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同意并在学院复试细则公示。
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折合成绩)一般应达60分以上。
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
十一、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学院不得自行公布复试成绩。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十二、复试体格检查
学校不再组织复试考生体检,待录取新生入学报到时再行安排。体检项目主要有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肝功能化验、胸透等。凡在体检中发现异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每人30元。
十三、录取
1. 录取按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成之前不得进行调剂考生录取工作。
2. 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3. 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考生对待。
十四、其他事项
1.一志愿考生院内、校内调剂视同一志愿考生,但调剂机会只有一次。
2.本复试办法代复试通知,我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
3.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6.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7.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以自制表格也可以从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十五、相关电话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 E-mail: 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677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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