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2-2900065
硕士点:1
综合排名:460 师范类:53
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编:455000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需求,切实保障考生的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复试严格组织,统一标准,做到政策透明、 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科学性。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 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 察小组,负责对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 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调剂要求及步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将于5月20日开放,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相关调剂办法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暂定为6月2日至6月7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同复试,详细安排将通过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采用阿里钉钉及腾讯会议双平台,阿里钉钉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紧急情况可主备切换,确保网络复试安全。 (三)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准备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档案馆公章)。 3.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应届生、已工作考生、其他考生分别由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表模板可从研究处网站下载。 以上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照片,每张照片像素不低于1M,并将全部照片合成一个pdf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yjsjy@aynu.edu.cn。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不低于计划招生人数的1.2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从调剂志愿考生中增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测试。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 2.英语口语。采取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英语口语能力。 (六)同等学力加试内容及说明 同等学力加试《现代汉语》和《古代文学》两门课程,加试方 式为现场面试提问。 (七)有关复试及加试的详细操作细则将通过安阳师范学院研究 生处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复试成绩构成及说明 专业知识测试及英语口语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70%+英语成绩*30%,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九)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考生报考专业国家总分线+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国家总分线)/5*60%+复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件于6月15日前发送至yjsjy@aynu.edu.cn。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的。 (四)拟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jjw@aynu.edu.cn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信箱:yjsc@aynu.edu.cn 举报电话: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2)2900005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372)3300065 通讯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编:455000 八、本办法由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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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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