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4286502
硕士点:一级3,二级14 博士点:一级3,二级9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2
综合排名:146 医药类:8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一)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及《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于4月21日开始,具体安排与要求见表格及文字:
时间地点内容参加考生
4月21日(周日)
8:30-11:30良乡校区中医楼B416复试资格及素质审核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考生
良乡校区中医楼B504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中医养生康复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生
4月21日(周日)
14:00-16:00良乡校区教学楼一层153教室专业课笔试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考生
良乡校区教学楼一层154教室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中医养生康复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生
4月22日(周一)
早8:00房山中医院体检
(空腹)所有专业进入复试考生
4月23日(周二)
时间另行通知良乡校区中医楼B416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考生
4月23日(周二)
时间另行通知良乡校区中医楼B504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中医养生康复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生
具体要求:
(1)复试资格及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
时间:2019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中医楼B416、504
考生携带材料: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⑤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复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以上三项素质审核结果将作为我校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考试:
时间:2019年4月2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教学楼153、154教室
※考生须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考试现场全程录像,考试时请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3)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2019年4月23日(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中医楼B416、504
※考生须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考试现场全程录像,考试时请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4)体检:
时间:2019年4月22日早8:00开始,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
地点:房山中医院
要求:①考生需空腹参加体检 ②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或者电话通知
※参照教育部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学院统一领取体检表。
(二)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含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根据学科特点,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阅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占复试考核总成绩的40%。
(2)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及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根据学科特点,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60%。
(3)分数计算:复试总分=专业课成绩x40%+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成绩x60%。满分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的录取工作流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站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关于复试相关事宜请关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shengming.bucm.edu.cn。各类信息会在网上公布及在学院综合办公室(良乡校区中医楼B424)门外公布。
(四)调剂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五)考生申诉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等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工作组申请再次复议。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10-53912159,若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至:钟老师,邮箱:zhongqiang32@163.com。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复试工作部分在研究生院和学院官网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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