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8年3月26日至28日进行。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小组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专业学位
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42 | 63 | 315 |
035102 | 法律(法学) | 42 | 63 | 315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0 | 45 | 24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0 | 45 | 240 |
不同学习方式的法律硕士,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与全日制法律硕士执行相同的成绩标准。
三、网上调剂及复试名单确定
1、网上调剂:凡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的调剂。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发布的《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登录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登录前须仔细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的相关操作说明。
2、复试名单确定:严格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过往学习经历、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申请调剂先后顺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sdupsl.edu.cn/)上公示。
四、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须在指定日期到我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届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准考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官方学历认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与学校主管部门提供的在校生学籍学历证明(加盖公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请相关考生注意,《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
(四)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五)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表格请在附件1中下载,如无法正常打开或者下载文件,请尝试更换浏览器或者下载附件2中的压缩包格式,加盖公章密封)。
(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提供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审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复试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五、体格检查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要求:体检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50元由考生自理。
六、复试
1、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为专业笔试和英语笔试。专业笔试主要通过对社会生活中一些热点话题或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解,考察考生对社会公正、追求真理的理解和分析、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已经具备的文字、语法、逻辑性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听力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主要通过对社会或法律实务领域热点问题的现场作答和英语会话,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思维敏捷程度、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英语会话水平。
2、复试方式
专业笔试采取命题撰写小论文和论述题等方式。通过提供一些有关社会公共政策(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背景资料,由考生按要求闭卷作答;分值100分,时间150分钟。英语笔试采取听力测试、汉英互译与写作的方式,闭卷作答;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分为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两种。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作答的方式,由考生根据主考老师提问当场作答,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左右;英语能力面试采取现场英语会话的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左右。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法学主干课程,科目为法理学、刑法学。加试科目均为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笔试+英语笔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
(二)成绩的使用
1、考生的最后成绩采用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
2、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划定专业和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成绩分别排序,分别录取,即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在同等情况下,本科阶段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优先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上述原则分别进行排名录取。
4、调剂志愿考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总成绩加10分。
八、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2#办公楼3楼317室)
2、体格检查时间:3月28日上午
地点:校医院。
3、笔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0:30,地点:模拟仲裁庭(二)。
英语笔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0——3:30,地点:模拟仲裁庭(二)。
4.面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30——5:30,地点:知行楼2楼。
5.考试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前到候考室领取面试顺序号,并在候考室候考。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循考试规程和考场纪律,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九、复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十、待录取名单的拟定与公示
在考生完成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后,我校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考生成绩及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考量,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考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已取得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设置“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解除“待录取”标记,并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取调档函”,便于考生按照我校的时间安排将自己的档案调到我校,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到我校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举报与申诉受理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研究生处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的举报与申诉受理工作。
咨询电话:0531-88599998,88599734
研究生处申诉受理:0531—88599700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531—88599822
举报电子信箱:sdzfyjs@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十二、交通指南
学校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济南火车站:乘坐18路公交车到姚家庄站下车。
济南长途汽车站:乘坐K53路公交车到姚家庄站下车。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乘坐机场大巴专线终点换乘K53路公交车姚家庄站下车。
市区其他地点可换乘62路、63路、18路、103路、150路、K53路到姚家庄站下车即到。
欢迎同学们到山东政法学院继续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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