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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天任教育 2020-06-19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招委办〔2020〕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组长、硕士生导师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复试工作组履行以下职责:

1.复试工作组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2.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3.负责对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4.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成员向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组长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各一级学位点或二级学位点成立复试导师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且为单数。复试导师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对本组网络远程系统操作人员和视频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4.复试导师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各学院复试工作组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网络及相关技术平台的正常使用,提前组织培训、模拟演练,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平稳进行。

二、复试原则

(一)根据宁夏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二)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八)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关于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四、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及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差额比列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专业及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三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50分、15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

在复试前,学院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学院采取“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题库,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加强复试的过程化管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严谨。

(一)专业课测试

1.专业课测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内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测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专业课测试的形式

专业课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测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外语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5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和环境

(一)复试平台

本次网络远程复试将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软件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视频会议作为辅助平台。

(二)复试设备

复试设备需满足“双机位”要求。考生需准备两部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终端设备。一部设备用作“主机位”(电脑、手机或平板电脑等设备),提供考生正面视角,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进行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登录系统。另一部设备用作“辅机位”(手机、平板电脑等可移动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根据考官要求移动至指定角度拍摄,以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和考生答题区域等。

考试前考生须调试好复试设备并安装测试相关软件平台,根据需求准备相关设备的电源、充电宝、拾音器、麦克风等设备。辅机位移动设备需准备支架。

考生应准备一部应急移动电话,用于应对意外突发情况。

(三)网络环境

建议使用信号良好的4G/5G网络或稳定的有线、WIFI网络完成考试。考试前进行网络测速,避免出现因网速过低或网络不稳定造成的考试中断。

(四)考试环境

1.考试环境应相对独立、无干扰;

2.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否则复试无效;

3.考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考官和考生视频影像清晰;

4.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5.考试前关闭考试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考试期间使用的设备不得储存或通过网络查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复试过程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络远程考试于5月20日启动。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学科特色、招生计划、专业需求等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自主确定本学院复试时间,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试前考生需网络远程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将相应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考生号-专业-姓名-手机号”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邮件正文须附本人的QQ号、微信号等信息,发送至各学院联系邮箱(详见学院联系方式)。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包括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2.考生本人签名的《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的扫描件。

(2)应届本科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及本人亲笔签名的应届生毕业承诺书(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4.《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或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考生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证明、各类奖惩情况、科研实践经历和科研成果等。

6.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扫描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退役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属于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②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扫描件;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7.学院要求的其他审核材料。音乐舞蹈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可通过提交视频作品等方式加强对考生专业技能的审核。

8.材料提交要求: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复试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的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发送的邮件为准。

(3)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网络远程报到和复试考试。

(三)网络远程复试报到

各学院安排考务人员(系统管理员、候考官或视频监考员)在规定时间负责考生的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并指导考生熟悉考试系统和考试流程。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考生所在考场,并将考生信息添加至该考场(具体考场信息另行通知)。

(2)考生登录考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认证,阅读并签订承诺书。

(3)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官进行考前检查和准备工作,包括逐一核查考生身份,检查考生仪容仪表和考试环境,确认双机位摄像头的音频、视频传输清晰流畅,宣读考场纪律等。

(4)在候考时,考生不得与他人交流,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5)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6)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

(四)复试过程和成绩计算

(1)每位考生网络远程考试时间应保持一致。

(2)考生考试次序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认,按序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视频监考员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考试环境等,考试正式开始。

(4)专业课测试由复试导师组根据学院复试细则按程序进行,成绩按导师组全体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5)外语能力测试由外语测试组进行提问考核,成绩按外语测试组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6)综合素质测试由复试导师组进行提问考核,成绩按导师组全体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7)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的政治理论考试由所在学院组织网络远程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单独组织网络远程考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学院通知时间准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通知时间到场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长时间离开;不得手持设备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和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或接受其他信息。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复试和拟录取资格。

(3)在复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老师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现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场或复试考场。

(5)学院应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做好复试资料的备份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将全部复试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九、调剂工作安排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程序如下: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根据《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中公布的调剂专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报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诚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十、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处网上公布。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过程。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研招办申诉电话:0951-2068203

邮箱:bmdyzb@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951-2067810

十二、拟录取规则

(一)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北方民族大学的考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考试违纪违规;

(5)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超过拟录取限额(汉族录取比例不得超过骨干计划招生总数的10%),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按上述规则拟录取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将统筹用于拟录取其他骨干计划考生,并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五)学校在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拟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细则。

(二)学院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三)学院做好网络远程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导师组成员、秘书等要熟练使用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平台。

(四)学院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五)学院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宣传、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安排专人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学院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七)学院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公平公正公开。

北方民族大学

2020年5月19日

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链接):


序号

学  院

00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4

       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5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实施细则

“电子信息”专业复试实施细则

006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8

经济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09

音乐舞蹈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0

设计艺术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1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2

管理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3

商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4

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5

外国语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016

民族学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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