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3-5910126
硕士点:一级29二级157 博士点:一级8
综合排名:132 师范类:16
赭山校区-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邮编:241000
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以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
组长:赵红 严宏
成员:王少仁、李光宇、高永周、徐成文、余俊、周仁标、奚玮
秘书:胡桂芳、王虹圆、韩瀚、纪媛媛、许光大、李晨冉、陈勇
保障:彭鹏
工作组全面负责统筹组织本次复试与录取的相关工作。法学(0301)、政治学(0302)、行政管理(1204)、法律(法学)(035102)和法律(非法学)(035101)各学位点按教育部“三随机”的工作要求各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工作由学院工作组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包括资格审查和综合面试。
2.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考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3.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4.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进入我院的考生(国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 5 月 20 日上午 9:00--21 日上午 9:00),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像包括声音采集,以能分清人员为最低标准。
7.如初次复试合格人数未达招生计划要求,或因校内指标调剂等原因需要扩大调剂规模的,将择时进行二次或三次复试。希望广大考生能及时关注法学院发布的相关招生考试信息。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8日,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二阶段:5月25日,调剂考生复试。
具体日程日下:
2.复试形式。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ycms/stu)。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 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同时,考生另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备用。QQ 将作为网站通知及电话通知的补充手段。
3.体检。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需在视频连线下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口语、专业综合素养等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2.英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的表达能力。
3.专业综合素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情况。考核参考书目详见《2020 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参考书目》。
4.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面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审核
1.提交材料。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初试准考证(从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可忽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 2020 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学历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 出具的成绩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证明材料;
复试前,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复试费收取。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 元/生)收取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缴纳(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缴纳)。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诚信复试,于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签订承诺书。
4.审查核验身份。网络远程复试前,利用技术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认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5.过程监管。考核过程中,通过“双机位”方式监控考生行为,其中主机位用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用来视频监控。
六、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
其中:复试成绩=英语测试 10 分+专业素养考核 90 分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0%。 其中:复试成绩=英语测试 10 分+专业素养考核 90 分
七、拟录取
拟录取在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第一志愿、调剂生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经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3.对初试成绩合格、复试后不予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工作组要写出书面意见, 经学院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7)英语测试得分低于 6 分(不含 6 分)者。
(8)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
5.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以非定向就业录取。
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所有须要公开的信息都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yz.ahnu.edu.cn
九、工作要求
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成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 定,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准确评分,保证质量。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及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考生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 189 号电话:0553-5910622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室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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