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如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做好信息公开。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我校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和拟定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复试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人选
1.初试成绩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2.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确定后,在网上统一发布,并电话通知。
四、复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报到地点为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715-8250857。
2.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我校今年的复试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优先申请调剂我校的部分考生,时间为3.26-3.27;如第一批生源未满,可以继续调剂申请,后续复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1.复试时间:
(1)3月26日(第一批):8:30-10:00报到、资格审查;10:00-12:00体检。14:00-17:00专业英语考试+专业笔试;18:30-21: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2)3月27日(第一批):8:00开始综合面试。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复试强调在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基础上,突出对其专业素质、实践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满分为100分。
(1)专业英语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2)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内容包括实践(实验)能力(2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二部分。面试试题由复试导师拟定。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面试采取面试导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导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个考生面试情况须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3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考试(20%)+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组织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四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5、研究生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338002。
附一:湖北科技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附二:湖北科技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0日
附件一.doc(点击下载)
湖北科技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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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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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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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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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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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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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评 价 | 本人签名: |
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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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实综合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2、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3、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4、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
附件二:
湖北科技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复试项目与内容 | 各方向专业(任选一) |
1055-1临床药学 1055-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药物合成与生产 1055-4药物制剂研究与开发 1055-5药物质量控制研究 | 1. 专业英语听写、阅读能力,占20%; 2. 专业考试:学生根据所报方向,在各方向指定备选课程中选择1门,卷面成绩100分,客观题50分, 主观题50分,时间90分钟,占30%; 3. 综合素质测评,50%。 | 1055-1:临床药理学 1055-2:临床药理学 1055-3:药物化学 1055-4:药剂学 1055-5:药物分析学 |
同等学力,加试药学基础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总分100分。 |
参考教材:
① 临床药理学:李俊主编,第5版,人卫出版社
② 药剂学:崔福德,第7版,人卫出版社
③ 药物分析学:杭太俊,第8版,人卫出版社
④ 药物化学:尤启冬,第7版,人卫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