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89723727
院士:1 硕士点:一级15 博士点:一级1
综合排名:283 理工类:102
辽宁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学院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我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以我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同时协助研究生院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方案》要求对我院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
2.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复试
(一)复试范围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及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的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5月中旬,具体时间、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总分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核方式及内容:英语以随机抽取试题题签及问答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含日常用语、听说阅读及专业知识提问等,每位考生单独测试。
2)专业测试: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主命题和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
(1)考试形式及分数:问答或部分笔答,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需准备纸、笔及无存储功能计算器。
3)综合面试: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专业面试满分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准备约5分钟自我介绍,介绍专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情况,毕业设计情况,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等,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心理测试。测试大学生心理症状,考核方式采取第三平台问卷形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成绩与总成绩的确定
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中“四、复试成绩”的方法和规定。
(四)拟录取
1、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中“五、拟录取”的规定。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录取名额顺延,同等条件下,有学术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及节能减排大赛获奖等)优先录取。
三、调剂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
我院可接受调剂的专业:
学术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专业型:1、能源动力(能源工程方向);
2、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
(二)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控制的最低分数线及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且符合调入学科专业要求。
2、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应与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自命题考试科目(即初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或本科专业为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等专业且报考研究生为工学。
3、调入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应包括数学二(也可以是数学一)。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学院复试小组审定复试名单。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调剂考生按我院学科专业分专业、分类别分别考核;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成绩、本科专业及其它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等因素,选出参加复试考生,按照不低于学校下达招生规模120%人数比例发放复试通知。
四、监督和复议
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部分。
五、其他
(一)防疫工作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二)本办法由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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