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153737
院士:1 硕士点:一级25二级106 博士点:一级9二级56
综合排名:206 师范类:27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1号),在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2020年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内容
1.内容: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等。
2.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每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参照我院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和综合素质40分,合计150分。试题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部分由复试小组现场随机提问。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教育管理学、教育社会学。
二、复试要求
请各位考生将以下要求中所需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在5月12日18点前分别发送到如下邮箱:
jyxyfs@163.com,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专业;
jyxyfs5@163.com,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教育史专业;
jyxyfs2@163.com,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全日制专业;
jyxyfs3@163.com,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学前教育非全日制;
jyxyfs4@163.com,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邮件名称为专业+姓名+类型,如学前教育+张三+全日制专硕、学前教育+张三+非全日制专硕、学前教育学+李四+学术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9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初试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5)《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表》。(本表详见以下链接中的附件四:
https://master.lnnu.edu.cn/webroot/master/qrzxs/20200503/51733.html);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或《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本表详见以下链接:
https://master.lnnu.edu.cn/webroot/master/qrzxs/20200503/51733.html);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五);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以上带*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交的,第(9)项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可能提供;研招办已经要求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按要求和时间上传;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考生身份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对专业的报考要求等。考生所提供材料全部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对不符合规定的或对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为5月16日(周六)上午8:00开始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5月15日(周五)上午8:30开始复试。俄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5月15日(周五)上午9:00开始复试。日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5月15日(周五)上午9:10开始复试。
复试前(5月13日至14日期间)我院会与考生连线测试设备,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具体连线测试时间点在学院网站13日12点前另行通知。
3.网络复试过程中学院会严把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
4.我院按照学科和专业设置5个复试小组,详见下表。
编号 | 复试小组专业 |
1 | 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 |
2 | 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教育史 |
3 |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全日制) |
4 |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非全日制) |
5 | 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
5.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我院复试选用“学信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
考生要做到: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②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③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④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关于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复试结束后,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及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及录取名单最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四、监督和反馈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所有老师都将热心为考生服务;在工作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有任何问题可及时向学院、学校及上级部门反馈。
咨询电话:0411-82158674
监督电话:0411-82158503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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