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3-2782143
院士:2 硕士点:一级24二级4 博士点:一级4
综合排名:217 理工类:78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2550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领域)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8年有17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所)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实际录取中将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调剂工作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录取后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九、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校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下旬—4月中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档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至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5年。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总额为5.2万元。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究生网站)
(一)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培养的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9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类。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四)研究生单项奖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五)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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