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共卫生硕士: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4.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护理硕士: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6.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四、统招统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复试时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合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7.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4.本科结业生,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专科生、成教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不得报考。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以及高年资临床医师不建议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5.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收不到录取通知书和紧急通知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五)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复试时间在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网站
(三)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政治、外国语、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八条。
八、初试自命题考试内容
(一)卫生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科目为:伦理学;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中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六)健康管理综合试题覆盖科目: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九、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成教应届本科生、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口腔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药学专业:统计学、药理学。
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中医学:内经、伤寒。
中药学:中药学、中药化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给予奖励。
十一、毕业就业
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约1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约80%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二、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十三、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新疆医科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 硕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博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备注 |
法学 | 5800 |
| 思想政治教育 |
理学 | 5800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 |
医学 | 7000 | 9000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中药学、药学 |
管理学 | 5800 |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 层次 | 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 专业分类 |
医学类 | 硕士 | 8000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民族医学、制药工程 |
学科 | 层次 | 非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 专业分类 |
医学类 | 硕士 | 10000 | 公共卫生 |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校本部以及北校区。
(三)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传真电话:0991-431451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