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7404743 022-27406405
院士:12 硕士点:178 博士点:126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7,二级8
综合排名:13 理工类:4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各位考研的宝子们大家好呀!这里是天任教育,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院校的招生简章,更多考研信息欢迎关注我们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 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 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是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全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14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天津大学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 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连续四轮蝉联榜首)、4个学科进入A档( 2%-5%)、9个学科进入A-档( 5%-10%)。按工学门类统计,天津大学进入A类学科的总数位居全国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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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 202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4813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2312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2501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1200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55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1145 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考试招生人数是我校参照 2022 年考试招生人数制定的, 2023 年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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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 2023 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2023 年 9 月 1 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取得相应学历(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和专科层次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
(三)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程管理硕士( MEM)中的工程管理( 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 Ed.M)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1)
1.符合(一)中的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 2023 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硕士 Ed.M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 2023 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预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我校 2023 年招收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可查询我校网站: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208/t20220831_322500.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3)
1.符合(一)中的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工商管理( 120200)和智能医学工程( 0831Z2)三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 022-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 022-83612123(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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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生成 9 位报名号并缴费成功后,表示网报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25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通过网上确认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①在津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②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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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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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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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 2023年 3 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的笔试科目见 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参加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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