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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天任教育 2022-01-13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明体达用”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为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需符合专业目录中具体要求),往届生需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七)我校列入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免生文件。

三、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在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明确。提前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10月25日前对网报成功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报名数据存在问题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研招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报名或数据修改。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研招网发送的短信)。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1)初试时间和内容: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信息。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信息。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住宿费用为1600元/(人·学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 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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