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发展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以上内容摘自:《经济学的形而上学》,陈世清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
逻辑的本质是寻找事物的相对关系,并用已知推断未知。
旧称“论理学”、“理则学”、“名学”、“辩学”。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由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创立的逻辑学使逻辑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黑格尔把思维形式的发展与人的认识的各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些思维形式彼此联系、相互转化,又具有新的意义。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学问。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哲学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