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沈阳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我校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制定《沈阳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规范管理。施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和调剂方案,部署和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教师培训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信息发布和公开,审核妥存复试材料。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组长一般应由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原则上应由工作严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及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