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我院复试公告中关于“
北京舞蹈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的各项规定,我院对达到复试
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了复试。结合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复试成绩,经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北京舞蹈学院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拟录取53人(全日制52人,非全日制1人。),其中学术型10人,专业型43人,北京舞蹈学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项目4人;另外,拟录取港澳台生7人;(拟
录取名单见附件)
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1.学术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 复试成绩权重:50%
2.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 复试成绩权重:50%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得分百分制×20%﹢专业面试得分百分制×80%。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学术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 总成绩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 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1.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以专业方向划拨计划名额,对各专业方向复试合格考生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数(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2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各专业方向计划数为:舞蹈学理论方向(学术型)10人、艺术创意产业方向(学术型)4人、中国古典舞方向(专业型)8人、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专业型)9人、芭蕾舞方向(专业型)6人、舞蹈编导(含现代舞)(专业型)方向10人、音乐剧方向(专业型)4人、国标舞方向(专业型)3人、舞台美术(含服装、灯光)设计方向(专业型)6人、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8人。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复试环节专业面试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政治理论素养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体检表等,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5.港澳台学生的录取分数线为75分、北京舞蹈学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录检审批结果为准,我院将于五月底发布关于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通知,请拟录取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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