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接收专业的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学制、学费等要求,具体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yz.shmtu.edu.cn/。
(八)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具体由招生学院负责安排。
二、调剂程序
(一)考生了解调剂信息
了解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接收调剂专业信息。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各学院网站。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后(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开通),需要调剂的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学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