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18年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手续,相关要求如下:
一、非定向考生
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调个人档案,程序如下:
1.4月20-27日,登录“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拟录取管理系统”,http://202.114.144.155/sslqcx2018/default.aspx)填写调档函领取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调档函领取方式的考生,通讯地址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届时自行领取调档函,其他地区的按报名时填写的地址邮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的调档函默认为自行领取。
2.5月3-4日,选择自行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到招生学院领取,选择邮寄调档函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给考生本人。
3.往届毕业生5月1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可延迟至7月初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
(1)考生的个人档案直接寄至招生学院,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寄达,务必按照规定选择邮政EMS寄发。
(2)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 xxx老师(调档函上注明了详细的档案邮寄地址),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档案”字样。
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http://yz.hubu.edu.cn/info/1005/1226.htm
二、定向考生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1.普通类定向考生
下载打印《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空白处,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月11日前寄送至招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定向协议由招生学院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审核签字盖章,我校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其余2份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协议务必选择邮政EMS寄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非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丁方签字盖章,并于 5月12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62,联系电话:027-88663060。请选择邮政EMS寄发,邮件袋面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
非在职考生的个人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三、其他
1.需要变更就业类别的(定向/非定向)普通类考生,4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由招生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就业类别变更申请。
2.因故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下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3),4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
3.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上旬发放,具体时间安排见本网站的后续通知。
4.奖学金初评结果6月初登陆“拟录取管理系统”查看,获评学业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招生学院的,奖学金取消。
5.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
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1)组织关系转移
湖北省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均为“湖北大学****学院”。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事项咨询招生学院。
(2)户口迁移
自愿将户口迁入湖北大学的考生,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027-88663637。
附件:
1.
硕士定向协议书.pdf2.
少骨在职定向协议(在职考生).pdf少骨非在职定向协议(非在职考生).pdf3.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pdf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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