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
录取名单成绩及录取考生相关要求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和成绩上网公布,并进行公示。
2018年湖北美术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录取基本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对不同专业和学位类型分别排序,择优录取。若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若对拟
录取名单有疑问,可在录取成绩发布之后至4月10日下午4点前直接向招生就业处咨询和反映(电话:027-81317222)。超过规定时间的疑问,不再受理。拟录取名单需要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正式确定,通过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做好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政审手续
1、拟录取考生请下载并打印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学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3、没有正式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村委、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4、所有考生必须在4月2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交到招生就业处,外地考生可邮寄。
二、调取人事档案(学籍档案)
1、所有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和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5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转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未按时调取档案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本地考生请务必于4月10日至13日工作时间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外地考生无法来我处领取的,我处将统一按报名时填写的地址邮寄。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不需调取档案,但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需要写明其在职身份和目前档案管理的情况。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调转。其它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籍档案还没有归档而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的,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推迟调档的证明。证明需在5月10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
4、档案属机密文件,原则上档案要以机要的形式邮寄,不能由本人亲自传送。确有需要个人传送的档案必须加有密封印签。
三、《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6月初根据考生的《政治审查表》和人事档案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审核通过后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表或无法正常调取档案的,影响其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党、团、户口关系迁转工作等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办理。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7-81317017、81317222,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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