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815法学综合
一、考试目的
要求考生系统地掌握法理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应用原理,并且能够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四门课程。
(一)法理学
1、法学导论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法理学概述
2、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3、法的起源和发展
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
4、法的运行
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5、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概述、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6、法与社会
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和谐社会
(二)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法总论
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法律特征、保护对象,知识产权法体系
2、著作权
著作权概述、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相关权、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利用、著作权的管理、著作权的保护
3、专利权
专利制度概述、我国专利立法及修改、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主体及权利归属、专利的申请与审批、专利的复审、无效及终止、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权的保护
4、商标法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商标的构成、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和限制、商标权的无效与撤销、商标权的利用、商标权的保护
5、其他知识产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
6、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概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及其《知识产权协定》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法绪论
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概述、行政机关、其他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3、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概念和分类、行政行为模式、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4、行政复议
行政救济、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基本原则、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行政复议程序
5、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裁判、涉外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6、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补偿
(四)国际经济法
1、导论
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2、国际贸易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国际技术贸易法; 国际服务贸易法
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
3、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国际投资法概述;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4、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 国际股票法律制度; 国际支付与结算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监管。
5、国际税法法律制度
国际税法概述 ; 税收管辖权与所得税法律制度;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课税冲突协调;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国际逃税与避税。
6、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概述;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 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解决以及SDR。
三、试卷结构
题目类型:概念题,选择题(多项或单项),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