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永乐 数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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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引进教师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26名教师到魏风小学工作。
一、引进职位小学教师岗位:语文15名,数学6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
二、引进范围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一)引进的教师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身体条件。
3、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含模范教师、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班主任等)。
4、年龄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现任小学教师。
5、2009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5、正在各类学校脱产进修高学历的人员。
四、程序和方法(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府东街128号,运城日报社东200米)3、报名材料:①报名者本人要填写《运城市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版红底彩照5张。
4、报名要求:《报名表》须经本单位及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考岗位应当与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或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专业相符。
(二)资格审查运城市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报考人数不达该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盐湖区人社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岗位核减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拟引进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工作由盐湖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课改理念等。
3、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盐湖区人社局网站通知。
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届时在盐湖区人社局网站分别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盐湖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所空缺的名额,可进行递补。
(五)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报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
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盐湖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引进教师相关信息在盐湖区人社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湖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监督电话:盐湖区人社局监察室点击下载>>>运城市盐湖区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doc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8月25日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和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运城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求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所报岗位凡是规定工作经历的,均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以2016年1月4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2015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如在1月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1月8日17:00至1月1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于1月11日18:00前持《报名表》到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党校1号楼1206房间)缴纳考试费。
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1月14日起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都应参加笔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50%
其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职业能力》50%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考生如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市直各招聘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
教育局:
太原科技大学运城工学院:
体育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化局:
地震局:
林业局:
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
金融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局:
农业委员会: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15年运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zip
为了保证我县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缓解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的数量不足以及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的矛盾,充实和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这次中小学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定岗招聘、面向基层和向边远薄弱校倾斜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3年(含2013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这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初中教师28名(文科6名、理科12名、英语6名、美术(书法)4名),小学教师80名(小学综合60名、英语10名、音乐5名、美术(书法)5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四、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6日
2、报名时间 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23日
六、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8月26日--9月6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网站、绛县电视台和绛县教育局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监察局、教育局抽专人配合进行资格审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五楼大厅,各部门集体办公,一条龙作业。
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及档案等材料,于2013年9月9日至9月23日到县教育局五楼分类报名。
报名时须本人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可减少招聘计划以达到3:1。
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9月8日为截止时间。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绛县教育信息网(网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符合条件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考风考纪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权负责。
考试资格再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⑴、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命题共分14种:高中段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共6种,初中段分文综(含语文40分、历史30分、地理30分)、理综(含数学40分、物理30分、化学30)、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小学阶段分小学综合(含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音乐(含语文40分、音乐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科目的专业基础知识,高中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本科知识为主,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专科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3人。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
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
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用人单位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于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被聘为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由县教育局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绛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卫再学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武胜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毕冠军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作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靳银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魏明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明爱县财政局局长
李彩霞县教育局局长
周继忠县审计局局长
解立延县物价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李彩霞(兼)
成员由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教育局负责考务等具体工作,编办负责为录用人员落实编制,财政局负责为录用人员落实工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照章办事,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
附件:
1、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