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精神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形式及要求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环节包括:复试资格审核、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英语测试(含听力、口语)、同等学力加试(仅同等学力人员参加)。
考生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应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不得在复试中、复试后泄露有关复试的人员构成、考题信息、考试形式等内容。同时认真阅读报考学院复试办法,了解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复试所需软硬件及环境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各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复试软件,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详见附件1)
三、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所列条款。
(二)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我校远程复试平台(http://49.122.0.149),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要求参加复试,须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考生在面试时若出现网络中断,应终止该考生该单元测试,网络稳定后,再重新对该考生进行测试,重新测试时应更换该测试单元试题,不得与之前试题内容一致或雷同;笔试过程中出现中途断线,考生须在5分钟内恢复连接,若超时仍未恢复连接,终止考生该场次考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备用方案,并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每个科目或单元的测试时间终了,考生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否则取消该科目或单元成绩。
(三)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复试和总成绩按如下规则折算:
1.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2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50% 。
2.总成及核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学科(类别):
总成绩= 初试成绩 ÷ 5 × 60% +复试成绩 × 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类别(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总成绩= 初试成绩 ÷ 3 × 60% +复试成绩 × 40%。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我校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10个工作日。
(五)体检。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破格复试
我校不接受考生破格复试申请。
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监督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并负责接受相关投诉。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考生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复试工作。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三)我校及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处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咨询与申诉
(一)信息发布
学校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发布,学院复试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huel.edu.cn/
(二)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见官网
电子邮箱:见官网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