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甲与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甲紧追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乙的行为。
A :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 :
构成故意伤害罪
C :
构成寻衅滋事罪
D :
不构成犯罪
解析:
3000元已报501人
4000元已报198人
2000元已报337人
3980元已报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