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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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平等原则
《民法典》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没有平等就没有民法,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体现在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上。
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公民在法律上不分尊卑贵贱、财富多寡、种族差异、性别差异,其抽象人格都是平等的。
2.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在法律上,无论具体的人具有何种事实上的差异,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法律都给予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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