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经济学知识总结:国家预算的概念及组成”相关内容,为经济学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经济学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025考研经济学知识总结:国家预算的概念及组成
国家预算的概念及组成
1.概念:经过法定程序编制、审批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以收支一览表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是国家财政实现计划管理的工具。
2.特点
预测性:指国家通过编制预算可以对财政收支规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进行事前的设想和预计
公开性:国家预算收支的编制、执行及决算的全过程必须向公众全面公开,使之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国家预算公开性所采取的形式是向社会公布国家预算、决算报告
综合性:国家预算通过其收支活动和收支指标,利用价值形式,综合反映政府的活动方向和范围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情况。
完整性:国家预算包括政府了所从事的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内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都要列入各级预算中,下级预算都要包括在上级预算中,各级预算都要统一在国家预算中。
年度性:指国家预算必须按年度编制,要列清全年的财政收支,不允许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的国家预算之中。预算年度,亦称财政年度,即国家预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
法律性:国家预算必须经过国家立法权力机关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3.国家预算组成:我国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四级预算组成。
4.预算管理权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预算、决算的审批权;预算、决算的监督权;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的撤消权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预算执行的监督权;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权;根据授权对决算进行审批;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的撤消权。
·各级政府的职权: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具体办法的确定权;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权;动用预备费的决定权;预算执行的组织和监督权;各级政府有权改变或撤消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包括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或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备费动用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定期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经济学知识总结:国家预算的概念及组成”,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