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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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审判概述”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审判概述
审判概述
1、审判活动与其他环节的诉讼活动相比有什么特点
①人民法院是唯一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才拥有审判权
②审判活动必须在既有控诉又有辩护的保障的条件下进行
③同侦查、起诉、执行等诉讼阶段相比,审判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
2、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①就法院级别而言,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独任制。
②就案件类别而言,只限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3、合议制的不同组成
①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②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审判概述”,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