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一般来说,研招院校会在3月份公布考研复试安排的公告,公告包括考研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分数线、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等信息,各位考生要注意关注。以下是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方案,供参考。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场缴纳复试费100元,详见后续通知。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专业考试两大部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为百分制。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2、面试
3、笔试(是否安排笔试详见各学院工作方案)
我校4月1日起进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三)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上线人数充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差额复试比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150%,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四)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折算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50%
复试无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30日。
(二)我校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信息
我校可接受调剂申请的专业方向见下表。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接收调剂招生单位 | 接收调剂专业/方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研究院) | 传播学 |
历史学院 | 世界史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 教育技术学 |
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 | 区域国别研究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三)调剂程序
1、提交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
我校所有调剂均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考生调剂申请,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信息。
2、调剂复试准考资格:
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复试资格后,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复试准考名单。请考生关注、自行查看。
3、所有进入拟录取范围调剂考生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说明
1、调剂生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2、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不影响原有达到该专业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仅针对可调剂录取的缺额名额。
3、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优先接收报考相同相近专业、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试卷内容相同者申请。
四、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五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4日17:00前扫描/拍照后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邮件至我办(e-mail: 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五、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由学校向考试院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均不受理考生个人提交的破格复试申请。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复试方案、调剂方案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见各招生单位网站。
招生单位 | 网址 | 邮箱 | 联系电话 |
英语学院 | seis.bfsu.edu.cn | seis@bfsu.edu.cn | 010-88817287 |
俄语学院 | ru.bfsu.edu.cn | bweyxb@bfsu.edu.cn | 010-88816296 |
法语语言文化学院 | french.bfsu.edu.cn | bwfyxy@bfsu.edu.cn | 010-88816305 |
德语学院 | de.bfsu.edu.cn | deyuyanjiusheng@bfsu.edu.cn | 010-88816516 |
日语学院 | japan.bfsu.edu.cn | bwryxb@bfsu.edu.cn | 010-88816276 |
日语学院(日研中心) | bjryzx.bfsu.edu.cn | ryzx@bfsu.edu.cn | 010-88816584 |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学院 | xpyx.bfsu.edu.cn | bwxpxy@bfsu.edu.cn | 010-88815595 |
阿拉伯学院 | arab.bfsu.edu.cn | bwayxb@bfsu.edu.cn | 010-88816328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europe.bfsu.edu.cn | wanghongyi@bfsu.edu.cn | 010-88815700 |
亚洲学院 | asian.bfsu.edu.cn | bwyzxy@bfsu.edu.cn | 010-88816325 |
非洲学院 | af.bfsu.edu.cn | bwfzxy@bfsu.edu.cn | 010-88818512 |
高级翻译学院 | www.gsti.bfsu.edu.cn | gsti@bfsu.edu.cn | 010-8881638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iei.bfsu.edu.cn | zhongwen@bfsu.edu.cn | 010-88818816 |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 www.sinotefl.org.cn | wjyzx@bfsu.edu.cn | 010-88816612 |
sird.bfsu.edu.cn | bwwjxx@bfsu.edu.cn | 010-88817822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marxism.bfsu.edu.cn | bwmy@bfsu.edu.cn | 010-88816864 |
国际商学院 | ibs.bfsu.edu.cn | ibsexam@bfsu.edu.cn | 010-88818121 |
法学院 | sl.bfsu.edu.cn | law@bfsu.edu.cn | 010-88818137 |
外国文学研究所 | wxs.bfsu.edu.cn | bwwxs@bfsu.edu.cn | 010-88816307 |
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 | iics.bfsu.edu.cn | chinese_studies@bfsu.edu.cn | 010-88816430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 sijc.bfsu.edu.cn | media@bfsu.edu.cn | 010-88814531 |
历史学院 | www.globalhistory.cn | gh@bfsu.edu.cn | 010-88812956 |
国际教育学院 | soe.bfsu.edu.cn | bwjyxy@bfsu.edu.cn | 010-88818586 |
艺术研究院 | ysyjy.bfsu.edu.cn | sakus_wang@126.com | 010-88812986 |
专用英语学院 | sesp.bfsu.edu.cn | bwesp@bfsu.edu.cn | 010-8881862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sist.bfsu.edu.cn | bwjsj@bfsu.edu.cn | 010-88816569 |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 ai.bfsu.edu.cn | ai@bfsu.edu.cn | 010-88818307 |
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 | argg.bfsu.edu.cn | qyyqqzl@bfsu.edu.cn | 010-88815798 |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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