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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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二者的条件不同。
1、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在解除事由出现时,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的方式。解除事由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前者为法定解除,后者为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同时,《民法典》第528条、第533条还对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解除合同对出了规定。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一方当事人保留解除权,该当事人行使约定的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的解除。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条款既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其条件是双方达成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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