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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医疗和护理文件记录(2)
二、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
是指医生开医嘱时起,至医生停医嘱止,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如护理级别、饮食、药物等。
2.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般仅执行一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会诊、手术、检验、X线摄片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须立即执行,如阿托品0.5mgHst。另外,出院、转科、死亡等列入临时医嘱。
3.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pm):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要时用,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须注明间隔时间。
(2)临时备用医嘱(sos):仅在医生开写时起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用,过时尚未执行则失效。
三、医嘱的处理方法
1.原则
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先执行后抄写。
2.长期医嘱
医生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护士将长期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护士在执行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3.临时医嘱
医生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护士将临时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马上执行,执行后,护士必须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需要时由护士执行,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供下一班参考。每次执行前须先了解上次的执行时间,两次的间隔时间在6小时以上。
(2)临时备用医嘱: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过时未执行,则由护士用红笔在该项医嘱后用红笔标明“未用”两字。
5.停止医嘱
医生直接在长期医嘱单相应医嘱的停止栏内注明日期、时间、签名。护士在相关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注销该医嘱,写明停止的日期与时间并签全名。
6.重整医嘱
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及患者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
四、注意事项
(1)抄写及处理医嘱时,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整齐,护士不得任意涂改。
(2)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方为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向医生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但事后仍需及时由医生补写在医嘱单上。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须每班小查对、每日查对、每周总查对,查对后注明查对时间并签全名。
(4)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发现有疑问,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执行。
(5)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本上注明。
五、特别护理记录单
用于危重、抢救、大手术后、特殊治疗后需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的患者,利于及时了解病情的动态变化和治疗、护理的效果。
1.记录内容
包括神志、瞳孔、生命体征、出入液量、用药情况、病情动态变化、各种治疗和护理措施及其效果等。
2.记录方法
(1)眉栏各项用蓝墨水笔填写,包括患者的姓名、科别、病室、床号、住院号、页数等。
(2)上午7时至下午7时用蓝墨水笔记录,下午7时至次日晨7时用红墨水笔记录。
(3)出入液量每12小时小结,每24小时总结,并记录于体温单上。
(4)详细记录患者的症状表现、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措施及其效果,并签全名。
六、病室报告
病室报告(交班记录)是由值班护士对病区内患者的动态变化所书写的书面交班报告。阅读病室报告,可了解病室全天工作动态和患者的心身状况。
1.书写要求
报告应于各班交班前书写完成;用蓝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签全名;“特殊交班”应书写各班需要交代的相关事宜,文字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患者动态内容的书写要求各班之间应空一行。
2.书写顺序
(1)用蓝墨水笔书写眉栏各项。
(2)先写当日离去病室的患者,如即出院、转出(注明转何院、何科)、死亡(注明原因与时间);再写进入病室的新患者,即新入院、转入的患者(注明何科、何院转入)、现有患者数;再写病室内重点护理患者,即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最后写其他,如外出、特护人数、一级护理人数等。
3.交班内容
首先报告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并注明测量时间。
(1)对于新入院或转入的患者,应报告入科时间,患者主诉发病经过和主要症状、体征,给予的治疗和护理措施及效果等。
(2)对于危重患者,应报告患者的生命体征、神志、病情动态、特殊的抢救、治疗、护理措施及其效果等。
(3)对于已手术的患者,应报告施行何种麻醉、何种手术、手术经过、清醒时间、回病室后情况。如生命体征,切口敷料有无渗血,是否已排尿、排气,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输液、输血及镇痛药的应用等。
(4)预手术、预检查和待行特殊治疗的患者,应报告须注意事项、术前用药和准备情况等。
(5)产妇,应报告产式、胎次、产程、分娩时间、会阴切口及恶露情况。
(6)老年、小儿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应报告生活护理情况。
(7)书写交班内容时,对新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及危重患者,在诊断栏目内分别用红笔注明“新”“转入”“手术”“分娩”,危重患者应做出特殊红色标志“※”,以示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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