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论
1、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原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
2、意识能动作用
原理: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人的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形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没有不可以认识之物。
人能够能动的改造世界。1)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2)意识对于人体的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方法论: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3、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原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到促进作用,错误意识对事物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方法论:一方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另一方面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原理: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活动,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
方法论:必须遵循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5、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在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方法论: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把它作为前提,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
原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联系,又要看到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
2、联系的客观性
原理: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1)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2)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
原理:事物的联系多种多样
方法论: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与部分
原理: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区别的。
整体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方法论: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矛盾(客观性、同一性、斗争性)
原理:矛盾即对立统一,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这两种基本属性。
方法论: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和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变。
6、矛盾的普遍性
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7、矛盾的特殊性
原理: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1)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2)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
3)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8、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共性与个性、一般和个别)
原理: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2)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分以一定的范围场合为标准,超出一定范围两者相互转化
方法论: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
9、主要矛盾、次要矛盾
原理:在矛盾体系中(大于或者等于2个),必有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它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着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10、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原理:每一个矛盾两方面的力量是不均衡的。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重视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
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都要求: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认识论
1、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原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注意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尤其是理性认识)、理论(高级形式)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方法论:首先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还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认识的反复性与无限性
原理:受主客观条件限制,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具有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的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检验和发展真理。
3、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真理相对性的表现和应用)
原理: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方法论:如果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