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预约

《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合伙合同的效力

2022-10-19 11:55:53 来源:天任考研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合伙合同的效力 ”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49、合伙合同的效力(2021年新增)

1、合伙人的义务

(1)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3)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伙人的权利

(1)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转让财产份额权。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对合伙事务作出决定权。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或监督执行权。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5)利益分配、亏损分担请求权。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合伙合同的效力”,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热门好课推荐

MORE

2025考研英语无忧班

时长:468课时


  • 刘晓艳

  • 张超

3000元
已报501人

2025考研数学无忧班

时长:604课时


  • 李永乐

  • 宋浩

4000元
已报198人

2025考研政治无忧班

时长:225.5课时


  • 孔昱力

2000元
已报337人

2025考研管综无忧班

时长:440h


  • 吕建刚

3980元
已报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