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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消费税特点

2025-01-18 10:54:20 来源:天任考研  

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消费税特点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消费税特点”相关内容,为税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税务专硕考研报班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县有以下五个特征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消费税不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都征收的一般消费税,而是只对所选择的部分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特别消费税。我国消费税目前共设置15个税目,征收的具体品目是采用正列举的,征税界限是清晰的,征税范围是有限的。只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才征收消费税,没有列举的则不征收消费税。

  (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为了有效体现国家政策,消费税的平均税率水平一般定得比较高,并且不同征税项目的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通常税负较重。

  (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消费税税源充裕,且不受企业产品成本和盈亏因素的影响,能随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而增长。

  (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高。消费税的最终负担人是消费者,但是,为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确定在产制环节或进口环节。也就是说,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外,再继续转销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无论在哪个环节征税,都实行单环节征收(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征收)。这样,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又可以防止重复征税。(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消费税的目的不仅在于增加政府税收收入,而且在于对某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进行特殊调节,通常不实行减免,否则妨碍特殊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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