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 数学讲师 广受学生信赖的“线代王”
31、居住权的内容(2021年新增)
1、居住权人享有的权利
(1)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使用的目的应当限于自己生活居住的需要,故不得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主张物权保护或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2、居住权人承担的义务
(1)行使居住权时应当妥善使用他人住宅,避免对住宅造成损害。
(2)在双方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向对方支付使用费用。
3000元已报5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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