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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和解析

2020-12-22 16:51:54 来源:天任考研  

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和解析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9.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A.法治强调良法之治B.法治的目的在于依法行政
C.法治要求法律得到普遍遵守D.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治
10.下列关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有发达的市场经济B.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高
C.法律的数量越多,经济发展水平就会越高D.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与经济的关系
11.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A.孙某盗窃耕牛的行为B.耕牛被盗事件
C.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D.钱某返还价款的行为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事件
12.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是
    A.精神失常B.正当防卫
C.有重大立功表现D.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
13.出租车司机滕某因运送产妇就医闯红灯受到交警处罚。有评论认为,滕某虽然涉嫌违法,但情有可原,不应处罚。该评论意见的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辨证推理
14.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结果C.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基础D.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根据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
15.下列关于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国家政体受法的渊源的影响B.法律是国家存在的政治基础
C.国家意志只能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D.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1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性法律的是
A.选举法B.侵权责任法C.劳动法D.婚姻法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宪法法律部门
1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的是
A.宪法典B.宪法惯例C.宪法判例D.国际条约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宪法渊源
18.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B.宪法是全名意志和利益的反映
C.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D.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宪法本质
19.在宪法理论上,宪法监督是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其具体监督方式是
A.违宪审查B.宪法遵守C.宪法制定D.宪法修改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宪法监督方式
20.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1.某选区在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应选代表3人。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该选区正式候选人人数可以为
A.3人B.5人C.7人D.9人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选举的程序
22.在形式意义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
A.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B.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协定宪法
C.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钦定宪法D.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钦定宪法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宪法的形式分类
23.我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宪法修正案
2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的是
A.言论自由B.科学研究的自由C.出版自由D.宗教信仰自由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公民基本权利
25.在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张某在本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有意见,欲就此提出质询案。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应该获得联名的代表人数是
A.10名以上B.30名以上
C.40名以上D.50名以上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
2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人选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上一任国家主席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国家主席的产生
2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财政部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国务院职权
28.下列关于我国县级人民政府的表述,正确的是
A.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三年B.县级人民政府不设工作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D.县级人民政府在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依据的原则是
A.便于治安管理原则B.便于经济发展原则
C.便于居民自治原则D.便于行政指导原则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治原则
30.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固有的权力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D.与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比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不同的组织原则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批工作中的关系是
A.监督关系B.领导关系C.指导关系D.隶属关系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批工作中的关系
32.秋冬行刑的制度化始于
A.西周B.秦朝C.汉朝D.唐朝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汉朝法律制度
33.清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天坛宪草》C.《钦定宪法大纲》D.《资政院院章》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清末法律制度预备立宪
34.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35.比较完整的赎刑制度最早建于
A.禹刑B.汤刑C.吕刑D.法经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赎刑制度
36.《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参议会B.人民代表会议C.三三制D.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37.隋《开皇律》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历史蓝本是
A.北齐律B.北周律C.大业律D.陈律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北齐律》
38.《唐律·斗讼》中的“六杀”除了谋杀、误杀、故杀、过失杀以外,还包括
A.斗杀和戏杀B.贼杀和戏杀C.斗杀和情杀D.奸杀和劫杀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唐律》
39.元朝由江西地方官府整理圣旨、条例而形成的法规汇编是
A.大札撒B.至元新格C.大元通制D.元典章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元典章》
40.中国历史上废除丞相制度的皇帝是
A.元世祖B.明太祖C.明成祖D.清世祖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明朝的行政立法
41.通过立法规性房屋出典后失火焚毁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的朝代是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宋朝的民事立法
42.《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A.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B.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C.没收、拘役、徒刑、流刑、死刑D.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清末刑法制度
43.历史上最早以“式”为法律形式的法典是
A.封诊式B.贞观式C.大统式D.武德式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大统式
44.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A.贼杀伤B.盗他人C.子告父母,臣妾杀家主D.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秦朝法律制度
45.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
A.中华民国约法B.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D.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中华民国约法》
二、多项选择题: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6.下列法学分支学科中,属于理论法学的有
A.法理学B.刑法学C.民法学D.法律史学
【参考答案】AD【考查知识点】法学的分类
47.检察官李某系中共党员,他以匿名信方式向监察机关检举某领导的贪污行为。他的法律监督行为属于
A.检察监督B.政党监督C.社会监督D.人民群众监督
【参考答案】CD【考查知识点】法律监督
48.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一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B.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多个法律规则
C.有些法律条文不表达法律规则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于一个法律条文中
【参考答案】BCD【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关系
49.下列有关法律意识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意识无法通过教育形成B.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
C.法律意识制约着法律实践活动D.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是法律心理
【参考答案】BC【考查知识点】法律意识
50.下列情形中,体现责任自负原则的有
A.冯某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B.陈某饲养的狗咬伤邻家小孩,陈某为此赔偿五百元
    C.诸某因下级官员的渎职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撤职D.卫某因冒名顶罪被司法机关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责任自负原则
5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国家机关中,享有正式法律解释权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法律解释
5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有
A.正在取保候审者B.正在被监视居住者
C.正在被劳动教养者D.正在受拘留处罚者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选举权
53.依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
A.国家利益B.社会利益C.集体利益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的当选条件包括
A.年满40周岁B.在外国无居留权C.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D.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参考答案】AD【考查知识点】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
5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A.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B.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D.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ABC【考查知识点】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5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B.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好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C.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D.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
【参考答案】ABC【考查知识点】我国经济制度
    57.下列选项中,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有:
A.行政公署B.村民委员会C.街道办事处D.居民委员会
【参考答案】AC【考查知识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取得中国国籍的情形包括
A.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B.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
C.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
    D.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公民的国籍
   5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A.申诉权B.控告权C.检举权D.罢免权
【参考答案】ABC【考查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60.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法令包括
A.禁烟令B.禁赌令C.剪辫令D.劝禁缠足令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
   61.汉代法律规定的对外贸易的违禁物包括
A.丝绸B.马匹C.兵器D.铜钱
【参考答案】BCD【考查知识点】汉朝的经济立法对外贸易立法
    62.清末颁行的商事法律包括
A.钦定大清商律B.破产律C.公司注册试办章程D.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参考答案】ABCD【考查知识点】清末法律制度商事立法及其特点
 
63.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A.修订于唐太宗贞观年间B.系统规定了唐朝的官制
C.采取“官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D.效仿《周礼》,制理、教、礼、政、刑、事六典
【参考答案】BC【考查知识点】《唐六典》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4.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参考答案】
法律制定,又称发的创制、法的创立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法律制定活动具有如下特征: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律制定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考查知识点】法律制定的特征
    65.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参考答案】宪法修改,指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规范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行为,以保证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大人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
第三,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从现行宪法的修改来看,中国共产党中央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考查知识点】宪法修改;中国宪法的修改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在指导思想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南京国民政府总的立法指导思想。但实际上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只是对三民主义断章取义地加以运用,虽在形式上一依照孙中山“权能分治”、“五权宪法”、“建国三时期”等政治设想建立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但实质上违背了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
在法律体系上,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即开始仿照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样式建构中国以法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国民政府先后公布实施了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建立起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立法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宪法性文件。刑事立法上,颁布了《中华民国刑法》及一系列刑事特别法。在民商事立法上,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及一系列单行商事立法。
在司法制度上,采取普通法院体统,建立特种刑事法庭,建立诉讼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其民法和刑法的实施,并且补充了实体法的不足。同时,诉讼审判实践中的武断专横与法律文本规定的民主法治精神的矛盾对立,成为其突出的特点。
 
【考查知识点】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67.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
(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
(1)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是隶属型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是平权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平权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就是既不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的情形。而隶属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
(2)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闯红灯,将乙蹭倒。
乙与丙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乙产出丙。
甲的行为属于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乙的行为构成一种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二者的区别是,法律事件的出现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引发的。而对于法律行为,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因。
 
【考查知识点】
法律关系的分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的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68.2009年5月,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省与外省两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在该案审理之前,审判人员先后接到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多份批示,指出该案涉及本省重大经济利益,要求审判人员公正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本省当事人一方败诉。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指出,该判决严重影响本省经济利益,损害了投资环境,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纠正法院的判决。
请结合我国宪法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1)不合法。
人民法院的工作遵循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进行审判,实事求是地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和裁定。不受任何组织、领导及其他个人的干涉。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干涉了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所以该做法是不合法的。
(2)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并不是不受任何监督。在我国,人民法院要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考查知识点】
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
 
69.《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入罪”?何为“出罪”?
(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3)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
【参考答案】
(1)入罪,指判断(他人)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出罪,指判断(他人)不构成犯罪。
(2)原则是,如果任意引用而致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以故意出入人罪论处,即采取反坐原则;属过失,以过失出入人罪论,即减故意者三等到五等处罚。
(3)该条的规定结合其他制度的设定共同构成了法官的责任制度,对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合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考查知识点】
唐朝的法官责任制度
 
五、论述题:第70小题,15分。
70.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要求:观点明确、说明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参考答案】
法律解释,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善立法的需要。
第一,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第二,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上以及利益与动机的差别,因此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规定中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
第三,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第四,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第五,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
在中国目前这样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界人士进行的、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解释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考查知识点】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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